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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今春开始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学杂费


日期:2007-03-15 来源:黑龙江农业信息网 作者:


  3月13日,记者从大庆市物价局了解到,为落实国家惠农政策,让农村孩子都能上起学,大庆市决定从今春新学期开始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

  据了解,为了将中央的有关精神落到实处,好事办好,让农民和农村学生满意,大庆市物价部门出台了详细规定。

  此次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实施范围包括县、乡(镇)、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县、乡(镇)、村承担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市辖区乡(镇)、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市辖区乡(镇)、村承担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特殊教育学校、职业初中。

  对贫困家庭学生将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在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与所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同等政策。同时,政策还详细划分了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据悉,这一新政策出台后,全市每年可减轻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家长经济负担总金额为3660多万元。为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市物价局规定学校要在显著位置设立收费公示版,并向学生家长发放“收费明白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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