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会议于3月8日上午召开。
会议公布了《佳木斯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
副市长吴国华在全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会上指出,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全面把握和落实全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要切实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建立组织机构,确保资金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据了解,此次改革以县、乡(镇)、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承担农村义务教育的学校、特殊教育学校、职业初中和市辖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及城市享受低保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为主要改革范围,并以“明确各级政府责任,中央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为原则,从2007年到2010年分步在农村中小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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