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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召开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会议


日期:2006-03-29 来源:黑龙江农业信息网 作者:


  3月27日,牡丹江市召开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工作会议,市农委、市劳转办、市财政局和市直13所培训基地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市农委、市财政局给培训学校颁发了“牡丹江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的牌子,同时下发了2006年培训计划和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06年,市直计划培训农村劳动力3000人,并将培训任务分解到各培训基地,由培训基地负责组织招生、培训、就业安置。会议要求培训资金发放必须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05]18号)的要求使用,同时印发了阳光工程培训补贴资金补充说明,从补贴范围、申请使用、培训方式、档案建立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说明。会上要求:一是培训基地负责人要进一步明确补助资金是用于农民培训的学费补助,而不是给培训学校的补贴;二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只适用于农民短期技能培训,不能用于各培训学校的学历班教育;三是举办培训要经过开班申请、人员审核、办学抽查、检查验收等相关内容。

  最后,市农委副书记李树东强调,阳光工程是国家鼓励农民外出务工实施的一项利民行动,我们要实行阳光操作。各培训基地要本着为事业负责、为农民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好培训任务,为农民转移就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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