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1月8日,宝清县农委在四楼会议室举办了农资经营人员法律、法规培训班,全县70余家经营单位,80多人参加了培训。
在培训开班式上,县农委主任段洪祥、农业执法大队队长王泽林,对农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规范经营,保护使用者利益,为农民搞好服务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过此次培训,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增加了农资生产者、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农资生产、经营实行生产、销售档案管理制度,对农资物质的来源、质量、去向及使用情况作出了具体规定,防止假、劣农资物资流入市场,防止坑农、害农现象的发生,使农民投诉案件逐渐减少,为农业安全生产起到保驾护航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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