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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河南农村中小学只收住宿生住宿费
 
日期:2008-08-27 00:00 作者:李丽静 来源:河南农业信息网
        

  新华网河南频道8月27日专电 记者从河南省教育厅获悉:今后该省农村中小学只收住宿生住宿费,违反有关规定乱收费的,责令退还所有费用,并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

  9月1日之前,河南省教育厅将向各中小学校长免费发放《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校长应知应会卡》,通过通俗易懂的方式,让广大农村中小学校长进一步准确掌握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通过《应知应会卡》,中小学可以更加简便清楚地了解到目前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运转情况。据悉,河南省将在今后对各地新机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中,把应知应会卡内容培训情况及校长掌握情况作为检查的内容之一。今年秋季开学,河南省教育厅将对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河南省规定:以虚假、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截留、挪用财政资金,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的,将对学校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校领导及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记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违反有关规定乱收费的,责令退还所有费用,并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

  2008年,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为:每生每年农村小学230元、初中375元;县镇小学245元、初中390元。分春、秋两个学期下达。2009年按国家规定新标准执行。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用小学每人每天2元,初中每人每天3元,每年按250天计算。目前学校收费只能收住宿生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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