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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河南列入首批试点
 
日期:2008-06-27 00:00 作者:王春利 来源:河南农业信息网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将在全国9省区首先进行试点,河南省成为首批试点省份。记者从河南保监局了解到,日前已接到中国保监会下发的相关通知,并正在结合河南实际情况进行研究,以制定进一步的细化办法。

  日前,中国保监会下发《关于印发〈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方案〉的通知》,标志着中国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正式启动。

  小额人身保险是一类面向低收入人群提供的人身保险产品的总称,具有保费低廉、保障适度、保单通俗、核保理赔简单等特点,是小额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有效的金融扶贫手段。国际经验表明,在广大农村,单纯依靠提供小额信贷和储蓄工具等还不足以解决农村的贫困问题。为了更好地规避风险,印度、孟加拉国等100多个发展中国家,以多种形式在农村地区引入小额保险业务,成为解决农村人口保障的一种有效手段。

  根据《通知》,在首批试点开展过程中,应着力推广多种形式的意外伤害保险,兼顾适量的定期寿险,择机推出可承保多个生命的联生保险,为农村单一家庭提供整体保障,解决低收入群体突出关心的意外风险和死亡风险。对符合小额保险定义,并在试点地区销售的产品,监管部门将考虑减少或免除监管费,以降低保险公司经营成本。

  据了解,此次农村小额人身保险首批选择山西、黑龙江、江西、河南、湖北、广西、四川、甘肃、青海九省(区)的县以下地区开展试点。

  记者从中国保监会官方网站上了解到,保监会有关负责人就此事发表答记者问称,这次小额保险试点工作,先在九个省(区)展开,等到取得成熟经验后再向全国农村推广。考虑到城市中的低收入人群目前拥有最低生活保障,保监会暂无向城市低收入者开展小额保险试点的计划。保监会鼓励具备条件的商业保险公司针对城市低收入群体的保险需求,开发适销对路的产品,开展多种形式的创新活动,在低收入群体中树立良好的保险行业形象和保险公司品牌。

  《通知》对小额保险提出了一些专门要求,使小额保险真正服务于“三农”。在产品方面,一是把小额保险保额限定在1万元到5万元之间,并要求价格低廉,这样农民才能买得起,并降低续期的脱落率;二是条款简单明了,便于农民理解,并且除外责任尽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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