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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产品可追溯制度农产品上市要有“履历”
 
日期:2008-06-17 00:00 作者:田宜龙 来源:河南农业信息网
        

  今后上市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等都要有表明其“身份履历”的生产记录。我省近日出台《河南省农产品生产记录管理办法》,要求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名牌农产品的原材料生产基地和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必须建立生产记录,以促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健全农产品可追溯制度。

  记者6月16日从省农业厅获悉,《管理办法》要求,种植业产品、水产品等农产品的生产记录,至少必须包括以下内容: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动物疫病、植物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收获、屠宰或捕捞的日期等。所记录的内容必须能够反映整个生产过程,形成完整的质量追溯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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