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记者从全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耕地保护工作全国领先,连续9年实现耕地总量占补平衡有余。
我省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立、完善和落实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目前,全省已竣工和验收的国家和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新增有效耕地36.6万亩,确保全省耕地保有量稳定在1.188亿亩、基本农田面积稳定在1.034亿亩,全省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