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省有关部门了解到,国家财政部、商务部联合下发通知,确定在河南省开展家电下乡试点工作,截至5月31号,对农民在承担家电下乡业务销售网点购买的规定数量的补贴类产品,均给予财政资金直接补贴。
据了解,获得补贴的对象是具有农业户口的所有人员,但每户每类补贴产品购买数量不得超过2台(件),目前确定的补贴产品是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具体规格和型号国家将通过项目产品招标的形式来确定;补贴标准为家电产品销售价格的13%;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负担80%,地方财政负担20%。
另据了解,由于送家电下乡活动的通知刚刚下发,因此目前河南省具体的实施措施还在筹划当中,但有关部门表示他们会尽快地拿出详细的实施方案,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将这项措施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