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10日从省教育厅获悉,财政部、教育部日前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其中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的生活费补助标准特别引人瞩目。与以往每天补助1元相比,新调整后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的生活费补助标准大幅提高。具体为小学生每生每天补助2元,初中生每生每天补助3元。
除此以外,包括我省在内的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也有所提高,小学提高到150元,初中提高到250元(县镇标准相应达到180元和280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的测算单价标准也有所提高,包括我省在内的中部地区每平方米由300元提高到4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