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将不准进入市场销售。”10月24日,记者从商丘市农业局了解到,12月1日起,商丘市将按照“示范推广、分步实施”的原则,从蔬菜、水果开始实施,逐步向其他农产品延伸;从商丘市中心城区开始,逐步向全市扩展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据了解,根据质量认证情况,所有入市的农产品采取“凭证入市免检、索证抽检和现场检测”3种不同方法进入市场销售。凭证入市免检是经具有认证资格机构认证的农产品,包括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实行入市免检制度,凭认证证书和专用标志直接进入市场销售。索证抽检是经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的农产品,凭产地认定证书和产地证明进行抽检,合格的方可进入市场销售。现场检测是指经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检测合格的,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另外,星级以上宾馆饭店及市直学校、幼儿园等集体食堂,必须购买经过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或者经过检测合格的农产品,索取有关证件,建立购买台账,并采取一定方式就所使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向消费者作出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