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8年开始,河南省各地市场上将不能再出现活禽宰杀行为,取而代之的是直接销售通过检疫的白条禽。这是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的《整顿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下简称《意见》)中的主要内容。
《意见》规定,2007年12月31日前,郑州、洛阳两市将率先取消活禽的市场销售和宰杀,推行禽类定点屠宰、白条禽上市制度;2008年12月31日前省辖市级城市全部实行定点集中屠宰;县(市、区)城镇也将逐步推行。
对于目前的活禽宰杀,《意见》规定:活禽宰杀区域布局、设施等要实行封闭管理,并与销售区域实行物理隔离,动物检疫人员在活禽市场实施现场同步检疫;活禽销售人员和宰杀人员不得相互交叉;一律不得在城市人口密集区新建活禽经营市场,并逐步将活禽经营市场迁出城市人口密集区;没有检疫证明的活禽及禽类产品严禁进入流通环节;活禽经营市场应轮流休市,休市期间,市场要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对活禽经营、宰杀场所以及活禽笼具、宰杀器具等,每天必须进行消毒;对活禽粪便、污物以及宰杀活禽的废弃物等,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