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将启动《2008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四大变化彰显惠农理念
◆小麦新标准开始全面实施
◆最低收购价适用时间提前
◆最低收购价提高,中等白麦0.77元/500克,红麦和混麦0.72元/500克
◆加强监管措施,严防“转圈粮”问题发生,充分满足农民售粮需求
记者从13日召开的全省夏粮收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6月15日起,河北省将由南向北,以设区市为单位依次推进,启动《2008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今年的《预案》与前两年比,彰显出四大惠农理念。
---小麦新标准开始全面实施。今年要按照新的小麦国家标准进行收购,新标准一个最大变化就是:一律通过硬度指数检测确定小麦品种等级。
---实施时间提前。《预案》规定,今年国家小麦最低收购价适用时间为2008年5月21日至9月30日,比去年提前了10天。我省6月15日开始执行。
---提高了收购价格。《预案》规定,今年中等白麦每500克0.77元,红麦和混麦每500克0.72元,分别比去年提高5分和3分,相邻等级之间的等级差价仍按每500克0.02元掌握。
---强化监管措施,特别是要严防“转圈粮”问题的发生。《预案》执行期间,中央和地方储备粮的承储企业以及承担小麦最低收购价收储任务的库点,一律不得直接收购和间接购买国家拍卖的最低收购价小麦,充分满足农民售粮需求。
据了解,今年河北省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的执行主体仍为中储粮北京分公司及其所属直属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