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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被省政府认定为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县
 
日期:2008-05-12 00:00 作者:张作承 来源:河北农业信息网
        

  兴隆县被省政府认定为河北省首批农产品加工示基地县(市、区)。

  据了解,首批农产品示范基地共有20个。“十一五”期间,我省计划形成40个初具规模、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基地内聚集产值亿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或企业集团60个,年加工产值400亿元,出口创汇10亿美元,形成相互配套、彼此衔接、分工协作的产业集群和产业带。

  兴隆县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进一步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探索出“企业+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围绕林果主导产业,培育山楂、板栗、优质核桃、优质梨等八大林果基地,总面积80万亩,果树4000万株,果品产量40万吨。同时,他们积极扶持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为促其做大做强,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大力争取上级项目扶持,为绿源公司、正大养殖合作社、金马河饲料公司争取省产业化以奖代补或贴息项目支持105万元。建立监测激励机制,由县农工委牵头,不定期对各龙头企业进行检查和监测,对发展快、运行好、贡献大的龙头企业,由县政府进行表彰奖励。加强组织和引导,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学习培训、参观考察及各类农产品交易会,开拓眼界和思路,树立品牌和竞争意识,在2007年,中国(廊坊)农产品交易会上,“富兴”苹果、“紫瑜珠”板栗、“雾灵”山楂、“绿源天地”甘栗仁等8个主要品种获得省名优产品称号。大力发展订单农业,使农户与龙头企业的联系更加紧密,农民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大大加强,逐步形成了山楂制品加工、板栗深加工、中药材加工、食用菌4条龙型经济,使“企业+市场+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得到深化,逐步走上良性发展轨道。全县果品加工企业发展到187家,其中,国家和省市级龙头企业28家,果品产业化经营率75%。2007年,山楂产量13万吨,终端产品年销售收入实现3亿多元,被誉为“全国山楂之乡”,板栗产量突破6万吨,是著名的“全国板栗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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