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和省的部署,2008年河北省石家庄市每个参合农民获得的财政补助将由40元增加到80元。今年参合农民达到576.6479万人,参合率高达93.27% 。
2007年,新农合在石家庄市所有17个农村县(市)全面推开。按照省、市确定的筹资标准,石家庄市新农合个人筹资额为每人10元(鹿泉为15元),中央财政每人补助20元,省、市、县三级财政补助每人20元,一共40元。2008年新农合政府出资标准调整提高,各级财政出资都增加一倍。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分别提高到每名参合农民40元,补助总额达到每人80元。扩权县和扶贫重点联系县(市)财政补助资金由省级财政支持。
石家庄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石家庄市2008年度新农合个人筹资工作已经按照原有缴纳标准完成,财政出资标准提高后个人筹资额度不再增加。也就是说,今年石家庄市新农合筹资额度按照每人90元运行(不包括原有个人筹资额度高于10元的县),其中财政出资80元,农民个人缴纳10元。同时,根据筹资额度的变化,省市相关部门正在加紧制定新的新农合补偿方案,实施后参合农民获得的补偿额度将进一步提高。
另据了解,2007年石家庄市新农合参合率为87.54%,参合农民540.16万人。全年共住院补偿26万多人次,金额20191.47万元;门诊补偿1743142人次,金额2460.2万元;定额补助孕产妇30477人次,补助金额323.97万元;获得万元以上医疗费补偿的达到900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