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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多数肉制品制售企业质量稳定 将加大检查力度


日期:2007-07-23 来源:河北农业信息网 作者:林青 徐平 张薛平


  截至7月上旬,河北省肉制品专项检查结果显示:监督检查肉制品企业、加工点、肉食摊点850家,冷库121个,限期整改45家,取缔有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肉制品生产企业8家。对14家严重违法生产企业下达了停产整顿通知书,督促30家企业建立了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查处违法产品货值11万元,立案查处案件9起。

  由于各地猪肉价格出现不同程度上涨,一些不法商贩用病死畜禽肉或过期退货产品重新“回锅”加工肉制品,这些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扰乱了肉制品市场秩序。为加强肉制品质量安全监管,质监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这次肉制品生产加工专项检查。各市、县(市)区成立了监管责任区,以城乡接合部及偏远农村为重点,对全省肉制品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尤其重点对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了检查。加强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情况检查,督促企业严格原辅材料进货验证,对企业的原辅料进行检查,凡发现原料无检疫证、来历不明,或用病死猪、禽肉为原料加工产品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封,并监督销毁。重点检查食品添加剂购进票据,凡发现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立即封存产品,坚决杜绝违法生产的食品出厂。完善生产记录,建立产品追溯制度,检查获证企业的出厂检验原始记录和出厂检验报告,有效地规范企业的生产加工行为。

  此次河北省肉制品检查发现,多数企业建立了肉制品采购台账管理制度,能够按要求索取肉制品的检验检疫证明。但仍有个别企业意识淡薄,卫生条件差、肉及肉制品冷冻冷藏不规范。部分获证企业硬件设施齐全,但使用不规范。检查中发现有的企业洗手更衣设施闲置,消毒池内消毒液量很少,达不到消毒灭菌要求;操作人员未穿工作服、未戴手套进行生产。一些小企业、小作坊生产环境差,企业不具备出厂检验能力,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等达不到发证条件。

  河北省质监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质监部门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对肉制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维护正常经济秩序,降低和减少食品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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