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把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作为保障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来抓,使土地利用和土地交易规范有序,失地农民利益得到有效维护,基本农田保护力度全面加强,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是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主管县长为副组长,检察、监察、计划、农业、审计、城建、环保、国土资源等各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制定下发了《进一步整顿全县土地市场秩序实施方案》,抽调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组成8个工作组,对全县37个乡镇及塞罕坝机械林场、御道口牧场进行综合调查摸底,认真查阅核对有关档案资料,找准查实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加以解决。
二是确保农民群众的利益得到有效维护。征用农民土地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坚持以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的原则,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区位、农民人均收入、人均耕地面积、前3年平均产值等综合因素来确定补偿数。所有建设用地,凡涉及征用农民集体土地的,对土地补偿达不到法定标准的,县国土资源部门对用地不予报卷,县政府不予审签意见;土地补偿费不到位的,不予供地,不准开工建设,违者依法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非农业建设用地,坚持征地座谈会、听证会、公示制度,依照法定程序和有关规定及时将公告贴到被征地村组,征求农民和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意见。保证对补偿安置费合法、到位,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后,经各级政府批准,再行开工建设。为加强对土地补偿费收入管理,土地补偿费全部纳入村级集体核算,以便加强监督检查。农民土地补偿费做到依法、公开、透明,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
三是确保经营性用地出让规范化。明确规定,对经营性用地坚决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各级领导干部不得用行政手段及打招呼、批条子、讲人情等方式干扰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工作。随时将供地信息在承德土地市场网、县电视台及国土资源政务公开栏上公布。对经营性项目用地,经有关人民政府批准后10日内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凡是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供地方式、企业改制等问题,全部经县政府立会集体研究。县国土资源局制定和完善了集体会审、政务公开、责任追究等各规章制度。对各类经营性用地、所有建设用地审批、国有土地资产处置、规费收缴,全部实行会审制。
四是确保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目前该县已划定基本农田114.7万亩,占耕地面积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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