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月甘肃省酒泉市对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减免了部分收费
全市工商系统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对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收费减免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积极行动,对全市所有市场经营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管理费按相关政策规定给予了减免,1-3月共减免工商管理费6.4 224万元。
执法人员加大市场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107人次,出动检查车辆227台次,检查市场66个,检查经营户3083户,查处违法违规经营案件6件,取缔无照经营案件3件,罚没7450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000元,帮助109户受灾害群众解了难题。(出处:酒泉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