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强化措施,不断加大耕地开发和保护力度,连续八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该县严把农用地转用审核关,从源头上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同时,在项目审批、土地供应中严格规定工业项目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绿地率及建筑系数等控制指标。此外,该县还大力实施耕地开发和土地整理项目,目前实施省级土地整理项目11个,面积达3.49万亩,项目实施后可新增耕地2729亩;实施省级村庄旧宅基地整理项目3个,面积1751.6亩,可新增耕地490亩,拆除空心房2万平方米;实施群众自发开发耕地和可视为耕地的园地项目6个,面积2515亩。对全县2952片39.95万亩基本农田依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规定,设立保护牌166块,界桩960多个,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并加强巡查,确保全县近40万亩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