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鼓励农民多种粮,多产粮,国家今年加大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年度,继省财政已下拨延平区1030.5万元粮食直补资金后,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厅闽财农指[2008]58号文件通知精神,今年延平区种粮农民又可获省财政水稻良种补助资金1645260元(其中早稻良种补助40179元,中稻良种补助1243470元),这是延平区种粮农民首次获水稻良种财政补贴。按照中央确定补贴标准,早稻每亩补贴10元,中稻与一季稻、晚稻每亩补贴15元。实行“有种有补、没种不补、先种后补、多种多补、谁种补谁”分配办法,按我区今年粮食直补核定实际水稻种植面积,采取直接补贴方式,通过“一折通”将良种补贴资金发放到种植水稻农户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