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饲料生产企业管理,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农业部制定了《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办法》要求,按照省饲料工作办公室的统一布署,三明市饲料工作办公室与各饲料生产企业,认真学习研究《办法》,按《办法》的各项规定,逐条进行对照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进行认真整改。经省级饲料生产企业审核员的评审,三明市已有十家饲料厂符合《办法》规定的饲料生产企业设立条件,并获得福建省农业厅颁发的《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