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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采取五项措施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日期:2007-10-22 来源:福建农业信息网 作者:


  闽清县农业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产品质量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电视电话会议和农业部、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采取五项措施,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为组长, 副局长为副组长,法规科、执法大队、农技站、经作站、植保站、种子站、土肥站、能源站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农业执法整治组、种植业专项整治组、综合整治组等三个整治工作小组。 二、开展宣传培训。通过横幅、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现场咨询和实物比较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农产品安全法律法规、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以及农产品安全科普知识,发放宣传材料2000多份,咨询服务群众100多人次,举办了一期70多家农资经营单位参加的全县农资经营者培训班。 三、严格执法检查。从10起至11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资市场拉网式检查,集中打击、严肃查处违规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5种高毒农药及水胺硫磷、克百威(呋喃丹)、氧化乐果及其混配剂等高毒农药的行为,确保五种高毒农药退出流通领域。 四、推广实用技术。加强农业生产中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情况检查,组织农民技术员进行农业新技术培训,重点推广无公害标准化生产,提倡科学用药、合理用药、科学施肥技术等,提高农产品的品质,从生产环节把好农产品安全关。 五、 把好市场准入关。加大农产品的检测范围和力度,禁止违规使用禁用农业投入品的农产品流入市场。除了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进行采样并送检外,加大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贸市场农产品的农药残留速测,随时掌握本县农产品生产和销售的安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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