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市、县两级成立了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了《三明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开展水产养殖用药专项整治方案》,成立了由渔政支队、水产技术推广站等工作人员组成的专项整治联合检查小组,已深入十二个县(市、区)开展督查。各县(市、区)畜牧兽医水产局也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积极宣传,认真培训。全市通过农业155服务网络、有线电视,技术人员入村进场宣传咨询、发放宣传单和张贴标语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化合物清单》等法律法规,使辖区内水产养殖户及时了解使用违禁药物的危害和严重后果,增强依法生产的自觉性。宣传月共下乡开展以水产养殖安全用药为主题的宣传活动26次,接受养殖户咨询1500人次,举办培训班35期,培训养殖户1510人,发放各种宣传单和科学养鱼用药资料2820份。
三、强化源头,全面督查。对十二个县(市、区)的养鳗场、水产养殖场、渔药经销店等进行拉网式检查,并对所有检查进行详细记录,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890人次,检查水产养殖场(户)105个,检查兽药饲料经营企业295家。通过检查发现渔药经营店的药品进出库记录不够完整,部分水产养殖场生产日志不健全,未建立用药处方制。多数养鳗场生产日志、用药记录则较规范完整。检查中已对存在的问题做出书面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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