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明溪县人民政府下发《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农业局关于明溪县村级农业技术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明政办[2006]14号)。该管理办法首先规定村级农技员选聘条件,要求政治素质好,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受到农业专业培训,热心农业科技推广的人员;建立任前培训制度,聘前考试、考核合格者,由所在乡镇政府签署意见,县农业局核发聘书,一聘三年;规定工作任务和职责,要求做好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负责指导本村农作物栽培、病虫害防治、植物疫情防控等工作。同时制定年度考核办法,对称职以上者进行续聘,不称职者予以解聘并按本办法另聘他人。村级农技员的津贴标准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县农业局根据聘任在岗情况按季度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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