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由于没有法律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人资格始终不明确,贷款难、签合同难等问题非常突出。”宣城市新科养猪合作社社长吴卫国日前告诉记者,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后,合作社作为独立的一类市场主体,可以到工商部门办理法人注册登记,并享受一系列扶持政策。
目前全省已建立各类合作经济组织5400多个,其中自2007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实施以来,依法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2000个。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仅发展速度快,而且运行质量逐步提升,为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据省农委合作组织处调研分析,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呈现三大新特点。一是多形式开放式发展。我省在积极引导农民自主创办的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和领办,发挥各类市场主体的人才、技术、资金等资源优势,形成了多类型合作、多形式发展的格局。据统计,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农村能人创办型占60%以上;龙头企业带动型占10%;涉农部门牵头型占25%。二是服务领域不断拓宽。由以往主要为成员提供生产技术、信息服务和农资统购为主,逐步向推进标准化生产、农产品收购、组织运销等领域拓展。现有专业合作社中,单纯从事技术信息服务的约占30%;从事产加销一体化经营的占70%。三是品牌意识不断增强。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拥有注册商标的占24%;获得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品认证的占30%。舒城县城关镇舒丰蔬菜合作社注册了“舒丰”牌商标,有19个蔬菜品种先后获得绿色食品生产认证,“舒丰”蔬菜不仅畅销合肥,在南京、上海等大中城市也备受消费者青睐,产品供不应求。我省“十一五”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目标是,到2010年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总数达到1万个,全省实行产加销一体化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占50%,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农户比当地同类型农户人均收入增加40%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