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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农资综合直补5月底全到户
 
日期:2008-04-17 00:00 作者:宣继琴 来源:安徽农业信息网
        

  记者日前从省财政厅获悉,今年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力争春耕前一次性全部兑付给种粮农民,完成发放工作最后期限为5月31日。全省农资综合直补资金为28.96亿元,较去年增加12.49亿元,增幅达75.8%,超过全国平均增幅1.17%。

  今年继续将小麦和稻谷作为农资综合直补的品种范围,并将其播种面积、产量作为分配资金的主要依据,兼顾磷酸二铵施用量和雪灾因素。今年的农资综合直补向小麦和水稻良种良法示范户适当倾斜,核心示范面积由上年800万亩扩大到1700万亩,小麦和水稻良种良法示范户补贴统一归并到农资综合直补资金中切块安排,补贴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亩10元,粮食直补资金中不再安排小麦和水稻良种良法示范户补贴。对“小麦高产攻关”和“水稻提升行动”良种良法示范户的每亩补贴标准(示范面积部分)必须比一般农户高10元。

  对2008年农资综合直补资金的分配充分考虑今年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变动以及其它因素,一次性安排和拨付到位,不留机动资金,一次性发放给农民。年底前如农资价格发生变动,不再补拨补贴资金。各县(市、区)小麦、稻谷播种面积和产量依据,统一以2006年统计部门数据为基数,根据2007年全省小麦、稻谷生产增长情况,按照10%增长比例核定。省财政分配补贴资金依据的各市、县(区)小麦、稻谷播种面积和产量数据,已包括非计税土地(如五保户耕地、无固定收益耕地、新开垦(复垦)土地、村集体土地,以及驻当地的国有农(林、茶)场、农垦企业土地)的小麦、稻谷播种面积和产量。各市、县(区)在对农户分解落实补贴资金时,必须将承包上述非计税土地种植小麦、稻谷的粮食生产者一并纳入。补贴资金必须全部分配发放给农民,不得以任何形式留有资金结余。农户之间转包耕地的,按照合同约定的补贴对象发放补贴,单位或村将集体土地分包给农民种粮的,必须将补贴资金发放给承包人,严禁单位或村干部集中领取补贴。

  每个农户的补贴依据、标准和补贴数额必须张榜公示,群众无异议后,发放补贴通知书,再通过财政补贴农民“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农户。严禁以任何理由将补贴资金顶抵任何费用,严禁扣压农民补贴专用存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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