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下发《关于调整国家五纵二横绿色通道通告通行费政策的批复》(皖政[2008]28号),规定自2008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对在国家“五纵二横”“绿色通道”安徽境内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上行驶的整车合法装载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