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建立周报告、月通报制度,重大案件一案一报,使用农民工逐一登记,追究办案人员责任等四大举措在内,从现在开始,我省将建立农民工工资清欠“立体网”,从而杜绝农民工投诉反弹的现象。
昨天,记者从省劳动保障厅获悉,我省日前下发《关于做好当前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的紧急通知》,为杜绝“两节”期间农民工投诉案件“抬头”的事情发生,我省将建立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报告制度,推出四大新措施:
举措一:在建施工项目农民工逐一登记
根据规定,我省各地将加强本地区建筑、道路施工、水利工程等使用农民工较多的行业的日常巡查。 对在建项目使用农民工情况逐一进行登记,尤其是使用农民工人数、工资发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缴纳等情况。
对存在拖欠隐患(重点是不能按月全额发放工资)的单位,将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同时,做好防范因工资拖欠而产生突发事件的预案。
举措二:每周报告欠薪案件查处情况
我省劳动保障部门要求,从现在开始到明年春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必须向省劳动保障厅上报本周农民工工资拖欠举报投诉案件的查处情况,每周五上报一次。
举措三:重大案件采取“一案一报”
对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投诉案件,我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将安排专人受理,做到件件登记, 件件结案,件件上报结果。尤其是重大案件,采取“一案一报”。
发生5人以上群体性投诉案件的,必须当日上报详细处理情况。
举措四:未及时结案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我省还明确要求,实行办案责任追究制度,每起案件要确定主办人员,对未能在规定期内结案属工作人员责任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据悉,省劳动保障厅还将定期编发“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情况简报”,通报各地清欠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以及点评典型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