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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积极探索建立农机安全生产督查长效机制


日期:2007-07-05 来源:安徽农业信息网 作者:龙基


  日前,巢湖市农机局派出农机安全生产督查组对全市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该市农机局提出了整改要求,下达了督查整改意见书,内容涉及农机安全监理和拖拉机驾驶培训等两个方面,共梳理出各地存在的26条突出问题,提出了25条整改意见。市农机局在下发督查整改意见书时进一步要求,各地要认真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认真制订整改措施,切实将整改措施落到实处。8月份,市农机局还将对各地落实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建立农机安全生产督查制度,首先来源于2004年7月巢湖市农机局出台的一份《关于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督查的紧急通知》。2004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正式实施。2004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上述法律法规的实施对农机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针对一些地方存在着长期形成的与依法行政要求不相适应的旧观念和一些习惯性做法,该市在农机系统组织开展了农机安全生产督查,提出要对存在的问题不怕丑不避短,着手制定整改措施,立即进行整改。

  督查结束后,市农机局立即共下达了5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意见》,提出要以督查为契机,进一步把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地放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上,时刻为农民着想,为机手着想;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农机收费养人的思想和做法必须改变,过去一些与法律法规不符合的规定和做法必须进行纠正,不符合依法行政要求的简单习惯性做法必须克服;进一步树立便民服务意识,从过去的重视“管、审、批”向致力于“扶、帮、助”转变,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为农机手提供方便、高效、优质的服务。

  从2004年7月开始,该市定期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督查已成为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举措。2006年1月,适应农机监理业务网上审批制度的新要求,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之上,该市又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督查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督查重点和督查方法,提出了督查工作的相关要求,逐步建立起了农机安全生产督查长效机制。

  在督查活动中,该市坚持暗访与实地明查相结合。市农机局安全生产督查组每到一地,都是直接深入机手农户中间进行调查走访,掌握第一手资料。为确保发现真问题,了解真情况,每到一地走访的机手都在10名以上。与此同时,通过暗访,征求了广大机手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部门与服务对象互动,收到了良好效果。在实地检查农机安全监理、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时,市农机局安全生产督查组不满足于听取汇报,而是直接走进教室和办证大厅,寻问有关人员,调阅有关档案,查验有关资料,从工作的最前沿去发现问题。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该市着力制订并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健全各项工作机制,从源头上进行预防。早在2004年8月,巢湖市农机局就提出县级农机安全监理站要设立业务领导审核岗、受理岗、考试岗、检验岗、农机安全检查岗、农机事故处理岗、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岗、收费岗、信息管理岗(证件制作岗)和司勤岗,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定岗到人,责任到人,制度上墙,人手一册,岗位职责的设定和明确,为后来实施农业部两个工作规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05年10月,出台了《关于贯彻农业部两个工作规”具体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了有关岗位的工作职责,明确了工作要求。2006年1月,出台了《关于实施农业部两个“工作规范”的补充意见》,就有关具体问题作了进一步规定。2006年4月,出台了《巢湖市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试行)》,健全了农机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

  目前,每年由市农机局集中开展的农机安全生产督查都在两次以上。通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督查,进一步健全了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制度,提高了办事效率,方便了基层群众,为促进农机安全生产、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付出总有回报,2006年,在全国农机监理系统开展的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中,庐江县农机安全监理站荣获“全国先进单位”称号,无为县农机安全监理站、含山县农机安全监理站荣获“全省先进单位”称号;在2006年开展的全省农机系统劳动竞赛农机富民工程综合考评中,巢湖市农机安全监理站荣获“十佳农机监理站”称号,庐江县农机监理站荣获“全省农机监理先进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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