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阳县出台实施方案,在全县进行农村市场建设试点,年内将在陵阳、木镇、庙前、丁桥等四个乡镇建设乡级农家店,为该县全面推开“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奠定基础。
该县按照统筹城乡经济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致力于农村商品流通改革,决心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县至少建立1个消费品和农资配送中心,15个乡级农家店,85个村级农家店,使每个乡镇至少建有1个乡级农家店,一半以上的村建有村级农家店,逐步培育出2家至4家较大规模的商品流通企业。
本次“农家店”建设试点坚持企业主导、政府推动、部门协作的原则进行。以试点企业为主,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加快建设和培育一批配送中心、乡级店以及村级店,积极构筑农村商品流通五大体系,推动农村商品流通体制实现四个创新,即构筑农村消费品流通体系、农业生产资料供应体系、农产品国内销售体系、农产品出口体系、农村市场运行监控服务体系,推动农村流通主体创新、农村流通方式创新、农村流通政策手段创新、农村流通管理体制创新。
为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青阳县加大对试点企业扶持力度。试点企业新建或改造配送中心发生的中长期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国家给予1年贷款贴息率不超过3%的利息补助;除享受《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对2005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予以资金支持的通知》规定的农家店资金补助外,还将获得省、市、县的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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