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财发[2006]68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海洋与渔业(水产、畜牧水产)、水利厅(局、委、办),有关部属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批复农业部200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财预[2006]167号)要求,经我部审核,现将2006年内陆大江大湖及边境渔业水域渔政管理费项目计划和资金下达你单位(详见附件),请列入2006年度070108“执法监管”预算支出科目,并抓紧组织实施,做好指导监督工作,确保按时完成项目任务。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建立“农业部内陆大江大湖及边境渔业水域渔政管理费”明细账,进行专账核算,并按照项目内容及相关财务制度规定,合理列支相关费用。请于2006年12月31日前将项目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报送我部财务司和渔业局。
附件:2006年内陆大江大湖及边境渔业水域渔政管理费项目计划和资金分配表
二ΟΟ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