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财发[2006]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林、农牧、畜牧、兽医、水产、农垦)厅(委、局、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其他有关单位,部属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批复农业部200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财预[2006]167号),现将2006年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资金下达给你们,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普查、宣传培训等(项目任务及金额详见附件)。
项目资金通过国库直接拨付到项目单位,列入2006年度070106“农产品质量安全”预算支出科目。项目单位要设置“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资金”明细账,实行专账核算;主管部门要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工作,确保专款专用。
请于年底前将项目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报送我部财务司和市场与经济信息司。
附件:农业部2006年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资金分配表
二〇〇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