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财发〔2006〕26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机、农牧、农林、畜牧、农垦、水产)厅(委、局、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有关部属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批复农业部200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财预[2006]167号)要求,经我部审核,现将2006年农业科技入户项目计划和资金下达你单位(详见附件),用于向农民推广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补贴。请列入2006年度070101“推广与培训”预算支出科目,专款专用。
该项目已列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范围,资金直接拨入项目承担单位。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建立“农业科技入户项目”明细账,进行专账核算,并按照项目内容及相关财务制度规定,合理列支相关费用。项目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并请于2006年12月31日前将项目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报送我部财务司和科技教育司。
附件:2006年农业科技入户项目计划和资金分配表
二○○六年七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