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财发〔2006〕59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厅(委、局),中国农垦经贸流通协会、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部属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批复农业部200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财预[2006]167号),现将2006年农产品促销项目资金下达给你们,用于组织参加国际和国内农产品交易博览会、产销衔接会等营销促销活动(项目任务及金额详见附件)。
项目资金通过国库直接拨付到项目单位,列入2006年度070104“农产品加工与营销服务”预算支出科目。项目单位要设置“农业部农产品促销项目资金”明细账,实行专账核算;主管部门要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工作,确保专款专用。
请于年底前将项目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报送我部财务司和市场与经济信息司。
附件:农业部2006年农产品促销项目资金分配表
二〇〇六年八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