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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10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动物源性食品中11种激素残留检测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等4项标准业经专家审定通过,我部审查批准,现发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二〇〇八年五月九日

序 号

标准名称

标准代号

1

  动物源性食品中11种激素残留检测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农业部1031号公告-1-2008

2

  动物源性食品中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多残留检测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农业部1031号公告-2-2008

3

  猪肝和猪尿中β-受体激动剂残留检测气相色谱-质谱法

农业部1031号公告-3-2008

4

  鸡肉和鸡肝中己烯雌酚残留检测气相色谱-质谱法

农业部1031号公告-4-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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