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铜川市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使我市的基本农田保护有了制度保障。
近日,铜川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等相关部门,结合当前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实际,制定并下发了《铜川市基本农田保护八项制度》,即《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区用途管制制度》、《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制度》、《占用基本农田审批和占补平衡制度》、《基本农田环境保护制度》、《基本农田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占用基本农田听证和公告制度》、《基本农田登记台帐和年终报告制度》,从基本农田的保护责任、用途管制、占用审批及占补平衡、质量及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听证公告等多个方面,为铜川市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提供了制度保障。(铜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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